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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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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健康教育于一体政府举办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朝阳区东部,东长安街延长线上,地处城乡结合部,连接首都核心区与城市副中心,区域面积15.28平方公里,下辖5个村级单位和29个社区,常住人口约11万,户籍人口4.7万。中心占地面积7164.58平方米,建筑面积4080平方米。目前,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有全科、中医科、妇科、儿科、口腔科、康复科、中西药房、医学检验科、超声科、放射科、多功能科(心电图、肺功能、骨密度检查等)、预防保健科、精神科、体检科、门诊输液室、健康教育室、安疗护科、血液净化中心、家医签约服务中心等多个科室。现有八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街道甘露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街道通惠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街道花园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北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白家楼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兴隆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西店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汇星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107人,实有人数95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2,866.63万元,比上年增加1,344.21万元,增长6.2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844.14万元,比上年增加2,522.30万元,增长17.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5.9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6.5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12,223.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2.5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145.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86%。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5,179.40万元,比上年增加237.02万元,增长1.59%,其中:基本支出14,741.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12%;项目支出437.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14.40万元,比上年增加334.44万元,增长8.00%。主要原因:财政增加对我中心疫情防控的拨款资金投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54.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73.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65%;教育支出8.1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8%;卫生健康支出3,950.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3.3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3.39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3.39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3.3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疫情防控支出。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1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12万元,增长100%。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8.1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8.12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用于职工的教育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22.1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36万元,增长4.2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20.3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60万元,增长3.8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福利”(款)2021年度决算0.3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3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4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4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950.8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795.67万元,增长25.22%。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0.5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5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印刷及专用材料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1年度决算3,448.8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13.81万元,增长21.65%。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共卫生”(款)2021年度决算223.7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55.28万元,增长226.87%。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中医药”(款)2021年度决算6.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3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中医专项人员培养及材料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227.4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24.16万元,增长下降9.60%。主要用于缴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3.9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3.9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印刷、办公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016.5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28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7万元增加减少0.79万元。其中:
1. 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79万元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8.2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4台,78.3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部门/本单位所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4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0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其中:
(1)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2)归口管理。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3)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4)风险评估。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经济活动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